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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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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未办理换押手续怎么办

死刑是我国刑事处罚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实践中法院判处死刑是会比较谨慎的,如果法院判处死刑的,还需要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进行审核。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未办理换押手续怎么办?死刑复核要不要高法换押?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未办理换押手续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省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依法执行,或者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七十八条 有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依法执行,或者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负责执行的人民检察院收到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和所附材料后,应当立即安排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有关材料报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能执行的,应当将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和所附材料,连同不能执行的理由,通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

  因请求书提供的地址不详或者材料不齐全,人民检察院难以执行该项请求的,应当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书面通知对外联系机关,要求请求方补充提供材料。

  二、死刑复核要不要高法换押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的时候,是不需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换押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第三百四十六条 报请复核的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包括报请复核的报告,第一、二审裁判文书,死刑案件综合报告各五份以及全部案卷、证据。死刑案件综合报告,第一、二审裁判文书和审理报告应当附送电子文本。

  同案审理的案件应当报送全案案卷、证据。

  曾经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第一、二审案卷应当一并报送。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未办理换押手续怎么办的内容介绍,根据上文可知,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未办抵押手续,省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依法执行,或者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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