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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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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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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案件申诉有没有限制次数

刑事案件申诉有没有限制次数的?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诉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而且申诉人对刑事案件申请申诉的,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事案件申诉有没有限制次数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刑事案件申诉期限

  当事人对刑事案件申请申诉的,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三、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刑事案件申诉有没有限制次数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进行申诉之前,最好先阅读一下本文内容,了解清楚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申诉期限,以及次数的限制。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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